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不限,下限按照龍巖市最低工資標準(1600元/月)確定。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300%(16050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3210元/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