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洛陽市區戶籍。
2、1995年前在城鎮企業從事臨時工工作滿五年,或1995年前在城鎮企業從事臨時工工作,現累計工作滿10年,並能提供相應的原始憑證。
具備上述條件的人員參保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最近拍了兩張壹寸彩照。
2.兩份我的身份證復印件。
3.兩份我的戶口本。
4.在城鎮企業工作的相關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工資表、工作證、簽到表等。)
符合參保條件者,於65438年2月6日後攜帶上述資料到洛陽市社保局壹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