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陽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分工
負責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協助李柳身同誌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負責政府責任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提案辦理、政府應急管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人員編制管理、職稱改革、轉業幹部安置、人事仲裁、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障、勞動仲裁、財稅、審計監督、政務公開、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政府法制、行政仲裁、金融監管、金融服務與保險、國有機關事業單位。
分管市政府辦公室、編制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法制辦、金融辦、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接待處、洛陽銀行。
聯系市人大、CPPCC、國稅局、地稅局、人民銀行、銀監局、保險公司、證券公司。
簡歷
1961年11月,河北省武安市人,黨員,東北工學院重有色冶金專業畢業。1982年7月至1994年6月,任洛陽銅加工廠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副廠長、主任、副廠長、高級工程師。1994,65438+2月至1999,65438+10月任鋁鎂帶廠廠長,洛陽銅加工廠副廠長。1999年6月至2006年9月5438+0任洛陽銅加工集團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黨委委員。2006年9月5438-2003年8月任洛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03年8月起任洛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