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汽車網《中華人民***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稅款應當壹次繳清。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應當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繳納汽車購置稅需要準備本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也就是車輛登記在誰的名下,那就要帶誰的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以及車輛價格證明,也就說車輛發票;還有車輛合格證與復印件,車輛合格證是由4s店提供的。
交汽車購置稅需要註意什麽:
車輛購置稅有限制時間,從購車開票的那天開始計算,60日內必須繳納車輛購置稅,逾期會每天收取購置稅額的萬分之五滯納金。車輛購置稅繳納完畢後,稅務機關會給車主壹本《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主壹定要妥善保管,不用隨車帶。如果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丟失,那麽要重新辦理。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陸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