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包括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下同)取得的個人。
2、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稅收收入範圍。
契稅適用3% ~ 5%的幅度稅率。實行幅度稅率是考慮到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區經濟差異較大的實際情況。因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3% ~ 5%的幅度內決定稅率。
計稅依據:
契稅的計稅依據是房地產的價格。由於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不同,計價方式不同,具體計稅依據要視不同情況而定。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使用權出售和房屋買賣應當以成交價格為基礎。成交價格是指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中確定的價格,包括應當由承辦人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交換是指交換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之間的差價。也就是說,當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征契稅;交換價格不相等時,多支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壹方應當繳納契稅。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