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 城建 已辦理
1.2021年10月份全款買房
2.買房位置: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文和雅居9號樓9xx
3.開發商:泰州市姜城融泰置業有限公司
全款交付後開具的預收款不征稅發票!
1、業主把錢打給了開發商,開發商不應該開具正式發票嗎?難道想偷稅漏稅?
2、當時全款買房考慮的就是可以拿到全額發票,把契稅交了,下半年孩子就能直接報旁邊的北實小了,現在開發商不給開正式發票,孩子上學也報不了了,這個誰來負責?
3、沒有正式發票,就算我付了全款,房子還不完全是我的。。我錢都給了為什麽要承擔這個風險?
這不是我壹個業主,現在很多業主都是這個情況!為了孩子上學買的房子,包括北實小周邊在建的小區。
望領導給個答復。
留言ID:14671581
夢*** ?2022-05-13 16:55官方回復
2022-05-17 09:09
姜堰區住建局
網友,您好!根據“財稅[2016]3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文件”規定,商品房預售階段應開具票面顯示不征稅的預售發票,交房時開具標有稅率的發票。預繳房款的預售發票票面顯示不征稅,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實際已根據商品房預收款金額預交了相應稅款。同時針對您的相關問題,我局已督促開發企業做好解釋工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