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的食品監管體系非常成功,是世界上的壹個典範。在食品監管體系改革前,愛爾蘭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由近50個政府機構組成,包括6個政府部門,33個地方機構和8個地區健康委員會,但沒有壹個中央政府機構協調這些機構或組織的活動。
20世紀90年代,愛爾蘭發生了壹些食品恐慌事件。愛爾蘭政府為了保證食品產品的安全和質量,對本國的食品安全體系進行了評估,並成立了壹個各部門間的委員會。該委員會向愛爾蘭議會建議實現多個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的協調,成立愛爾蘭食品安全局。1998年愛爾蘭食品安全局依據《愛爾蘭食品安全局法》正式成立,1999年1月正式運行。愛爾蘭食品安全局是壹個獨立的,以科學性為基礎的機構,它負責向衛生和兒童部報告。
愛爾蘭食品安全局有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信息交流的職責,包括根據科學建議制定標準,與負有食品安全檢查和執行職責的機構協商風險管理的決策,與公眾、食品企業和公***衛生專家進行風險信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