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免試條件:
符合報考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試相應科目:
(壹)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
(二)已評聘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免試相應科目人員在報名時,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稅務師資格考試設置《稅法(壹)》、《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和《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成績滿分為140分。
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壹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5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並合格,可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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