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及相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免征增值稅。
2、壹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收入不超過500萬元的,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稅收優惠。
(1)認定的技術開發合同免征增值稅(3%,6%)。
(2)經認定的技術轉讓合同(1)免征增值稅(3%,6%)。
(3)技術轉讓收入不足500萬(含500萬)的,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的,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政策材料中要求的壹些合同被認定為“技術合同”,如R&D費用加扣除或高額申報。
3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小規模納稅人新規。
根據規定,20265438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月銷售額在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新政策實施後,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的,以總額為準: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和無形資產,且月銷售額不超過654.38+0.5萬元(本季度不超過45萬元),免征增值稅。那麽超額銷售怎麽交稅呢?全額繳稅?
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654.38+0.5萬元的,需要按照銷售額全額繳納增值稅。
同樣,按季度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如果季度銷售額超過45萬元,也需要按照銷售額全額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