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條件之壹的,可以提出申請:1。根據學校章程規定需要終止並經審批機關批準的;2.辦學許可證被吊銷;3.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民辦學校終止時,應當妥善安置學生。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終止時,審批機關應當協助學校安排學生繼續學業。民辦學校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民辦學校自行要求終止的,應當組織清算;被審批機關依法撤銷的,審批機關應當組織清算;學校因資不抵債而終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清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條民辦學校具有與公辦學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國家保障民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
國家保護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校長、教職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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