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區莘莊水清路上人才交流中心。聯系電話:64123500。
要求:
壹、驗收條件
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國內人員或特殊人才來本市工作或創業,不改變戶籍。
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條件
1,35歲以下
2、與申報單位簽訂壹年以上合同。
3、月納稅收入在2000元以上(即月納稅額在75元以上),並附稅務部門的《已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
二、申請材料
1.國內人才申請表(上海市居住證)
2 .《人才業績檔案信息登記表》
3.我的學位證書(兩份)
4.上海稅務部門出具的個稅調整表或已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上個月)
5.本人戶口簿(含第壹頁)或戶籍證明、有效身份證(已婚人員為配偶辦理居住證的,還應提交結婚證、配偶身份證,並提供主要見證人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6.本市居住證明(購房產權證或預售合同、租房租賃合同、在親戚家居住的戶口本和戶主書面證明、在單位宿舍居住的書面證明)。
7.上海市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有效期近三個月)
8.我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9.雇傭(勞動)合同(定期合同的截止日期必須至少為材料交付日期後的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