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國外:大多指生活在國外。
歷史:海外生活的地點和時間。居住歷史證明:由妳所居住國家的官員為妳出具。“它可以證明妳在這個國家居住的地點和起止時間;居住期間有未記載的。”
那麽2月25日到3月26日的寄居史,就是說這段時間妳去過哪裏,經過哪裏,都要詳細的寫在寄居史裏,因為疫情期間,我們不應該隱瞞,不應該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