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企業所得稅為:240 * 25% = 60萬元。
②2019年從業人數和應納稅所得額符合小微企業標準:
(1)拆分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萬+1.4萬。
(2)金額不超過654.38+0萬的,減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654.38+000 * 25% * 20% = 5萬。
(3)1萬至300萬的部分,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140 * 50% * 20% = 140萬。
(4)應納企業所得稅為:5+14 = 19萬。
結論:新政策後稅負大幅降低(60-19)/60=68.3%。
備註:具體優惠政策需要在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下發的文件中進壹步明確。
小時起增值稅上調至6543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