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2009年4月21日,某市國家稅務局某分局對某企業(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進行檢查,發現以下問題:(1)2008年3月,隱藏。

2009年4月21日,某市國家稅務局某分局對某企業(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進行檢查,發現以下問題:(1)2008年3月,隱藏。

按順序回答:

(1)少繳1,000元屬於偷稅漏稅,將被處以欠繳稅款和滯納金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2)處理同(1)

(3)由於是稅務機關的責任,補繳稅款就可以了,不需要繳納滯納金。

(四)稅務機關壹經發現,應當立即退還,並加計利息。

(5)納稅人發現已超過3年,超過申請退稅期限,無法退稅的。

(6)處理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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