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對價股權轉讓屬於無償轉讓,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其價格。
零股權轉讓在稅收上不同於壹般股權轉讓。至於營業稅,根據國字[2002]第165號,“企業產權轉讓不屬於營業稅征收範圍,不應征收營業稅”。至於所得稅,因為股權轉讓為零的轉讓方沒有股權轉讓收入,所以不繳納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幹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企業股權投資損失可以稅前扣除,但每個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收益和投資轉讓收益,超過部分可以無限期結轉以後納稅年度。對於零股權轉讓的受讓方,股權轉讓價格與受讓方股權資產之間存在壹定的股權投資差額,按照壹定年限進行攤銷,且由於投資收益實現後應納稅,因此不需要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