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許可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稅務活動的行為。稅務行政許可具有以下特征:
1、是依申請的行為,稅務機關不因納稅人從事某項活動而主動批準,必須先有申請才有許可,這與稅務機關依職權的行政行為如主動對納稅人進行納稅檢查有區別。
2、是壹種經依法審查的行為。
3、是壹種外部行政法律關系。
4、是壹種要式行政行為,要遵循壹定的程序,並以正式的文書、格式、日期等形式予以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