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類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的所有職工,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決定參加工傷保險;
繳費比例:工傷保險基金的征收比例根據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和工傷事故、職業病發生頻率,按照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征收,標準為工資總額的0.3%至2.5%。
處理工傷的程序:
工傷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傷死亡批復下達後,參加工傷保險的單身農民工應及時指派專人聯系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待遇申報和發放手續;
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死亡)保險待遇申請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用核定審批表》,連同醫療費用發票原件、工傷認定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工傷傷殘證明、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死亡的批復、工傷(死亡)前12個月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
屬於交通事故的,應當向交警部門報告事故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工傷(死亡)附帶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民事賠償後,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填寫《工傷(死亡)民事賠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