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查詢個人存款單位(10個):人民法院、稅務機關、海關、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走私犯罪偵查機關、監察機關(包括軍隊監察機關)。
有權扣劃單位(3個):人民法院、稅務機關和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