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哪些情形稅務局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哪些情形稅務局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您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8號)規定:“第十四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行政處罰:

(壹)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

(二)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

(四)其他法律規定不予行政處罰的。”

  • 上一篇:梅花味精廠內勤工作難嗎
  • 下一篇:南寧國稅局、地稅局上下班時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