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費”的內容可以列入國稅函(2009)3號文件,用列舉的方法說明職工福利費的範圍。(也可以查看(2009)3號文件的相關解釋,進壹步了解福利費的範圍。)
此外,還要明確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對個人費用處理的要求。比如有的主管稅務機關允許直接取管理費,不作為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基數,也可以按實際企業所得稅收取;而且有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作為福利費列支,不需要作為個稅的計算基數;但是,壹些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將個稅作為工資薪金的壹部分進行計算和繳納。
因此,不同的主管稅務機關有不同的要求。只要問壹下稅務管理員,他們就會告訴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