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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有哪些具體的規劃策略?

納稅期限的規劃策略在法定期限內納稅是納稅人的義務,依法平等納稅。有些稅對企業有利,有些稅對企業不利。因此,納稅期節稅策略就是納稅人盡可能利用消費稅納稅期的相關規定為節稅服務。壹般的策略是在納稅期內盡可能延遲納稅,在有利的情況下盡可能多繳稅。根據消費稅的稅額,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規定為1、3、5、10、15和1個月,由稅務機關確定。如果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繳稅,可以每次都繳稅。壹個月繳納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繳納。第1日、第3日、第5日、第15日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次月1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

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稅款,應當自海關填發完稅憑證的次日起7日內繳納。納稅環節是應稅消費品生產和消費過程中應繳納消費稅的環節。利用納稅環節節稅,就是盡可能避免或推遲納稅環節的出現,從而獲得這方面的利益。消費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根據應稅行為的性質和結算方式,按照以下方式確定:壹是賒銷或者分期付款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銷售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二是應稅消費品發出的當天,如果貨物是以預付款結算方式銷售的。第三,采用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銀行托收方式銷售的,為收到銷售金額或者取得索取銷售金額憑證的當天。第四,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以調運自用的當天為納稅日。五是受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納稅人提貨的當天。第六,應稅消費品進口日期為報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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