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納稅期限是納稅義務人向國家繳納稅款的最後期限。它是稅收強制性和固定性在時間上的體現。任何納稅人都必須按時納稅,否則就違反了稅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納稅期限的確定,要根據納稅對象和國民經濟各部門生產經營的不同特點。如流轉稅,納稅人在取得款項後應向國庫繳納稅款,但為了簡化手續,方便納稅人管理和納稅(降低稅收征收成本和納稅成本),納稅期限可根據情況確定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個月。
確定納稅期限有兩層含義:
首先是確定應納稅款的匯算清繳期限,即多長時間交壹次稅。壹般有1天,3天,5天,10天,15天,壹個月等等。
二是確定納稅期限,即稅款到期後必須入庫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