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無權了解監督稅款的使用情況是不對的。納稅人具有知情權和稅收監督權。納稅人有權向我們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可以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如稅務人員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等,可以進行檢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