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誰需要批準納稅人的延期納稅申請?

誰需要批準納稅人的延期納稅申請?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的部門受理。

納稅人必須符合延期納稅的條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納稅人遭受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

2.當期貨幣資金扣除應支付給員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納稅;

3.納稅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企業申請納稅人所需材料:

1.企業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負責人和財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會計人員資格證書或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4.企業營業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或其他可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相關申報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壹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 上一篇:米東南路領的營業執照,地稅本在哪領
  • 下一篇:南寧自主繳納契稅終端需要本人在現場刷臉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