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渠道自助提交並反饋自查情況需要多少天?

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渠道自助提交並反饋自查情況需要多少天?

20天內。

納稅人需要在接到協查通知後20日內完成發票協查任務。納稅人未及時登錄電子稅務局接收任務、未按要求進行自查、逾期未反饋或自行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上門進行實地核查。

  • 上一篇:眉山鉛定額發票不行嗎?
  • 下一篇:內蒙古稅務社保繳費實名認證有效期幾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