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當前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是指稅務機關按照年度評價指標得分或直接判級方式確定的最新的納稅信用級別。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信用修復申請後,將根據《納稅信用修復範圍及標準》對企業納稅信用評價指標的分值或狀態進行調整,重新評價其納稅信用級別,並反饋納稅信用修復結果。
完成納稅信用修復後,納稅信用級別不為D級的,不再受D級評價保留兩年的限制,並按照修復後的納稅信用級別適用相應的稅收政策和管理服務措施,之前已適用的稅收政策和管理服務措施不作追溯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