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2)本人結婚證;(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