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1949年12月4日,南寧解放。5日成立南寧市臨時治安委員會,22日成立南寧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同時撤銷臨時治安委員會。
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政接管組接管國民黨南寧警察局及其下屬機構。
計有:秘書室、行政科、司法科、衛生科、總務科、保安隊、消防隊、刑警隊、清潔隊和永寧、明德、臨江、水上、江西5個分局以及興寧、寧武、上國、中興、德鄰、宣化、維新、江西、水上上段、水上下段10個分駐所,員警60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