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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江蘇南通新型肺炎疫情最新消息)

根據國家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為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我市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2020年1月10日後,從武漢來南通、去過武漢以及途經武漢來南通的所有人員,包括與上述人員有過密切接觸的人員,應當主動到社區居委會進行登記,並到就近醫療機構進行體溫檢測。

二、上述所有人員應當積極配合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組織實施的健康隨訪工作。未發熱的,應當按照要求進行醫學觀察不少於14天;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癥狀的,必須主動到醫院發熱門診診治。

三、按照“非必須,不舉辦”的原則減少和取消大型公眾聚集性活動。

四、武漢來南通人員和廣大市民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強個人防護,主動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隔離觀察和追蹤排查工作;對刻意隱瞞、拒不配合造成後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級機關、各學校、各企事業單位要自行先行排查,發現情況及時報告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廣大市民應不信謠、不傳謠,主動向衛生健康部門和社區居委會反映可疑病源,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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