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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靈活就業人員社保2022年繳費標準

個人繳費基數核定:

2022年核定城鎮企業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時,上限按2019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5688元的300%核定,下限按2018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5257元的60%核定。

單位繳費基數核定:

2022年單位繳費基數的核定,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繳費基數。

對2022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自願緩繳,2022年可繼續繳費。在2022年補繳2022年欠費時,補繳基數在2022年的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

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20%,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5%,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7%,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6%,個人繳2%。

補充大病:公司繳4.17元,個人繳4.17元。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壹征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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