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季度,都要在次月15日之前進行申報~
妳所說的‘分配表’,是只有設有分支機構的企業才會用到~
比如,A企業是總公司,下設B和C兩個分支機構,那麽,每個季度的企業所得稅申報,分支機構就要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分配表
那分配表是哪來的呢?是總機構給分支機構的,上面有總機構所在的主管稅務機關的簽章~
比如,三季度的申報,應該是在10月上旬,A會給B和C壹份分配表,是A的主管稅務機關給開出來的,上面核定了在本季度內,分支機構所要承擔的所得稅比例~~所以,叫它‘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