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知道妳的愛車應繳納多少嗎?
《中華人民***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購買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稅款應當壹次繳清。也就是說車主應該在購買車輛的60天之內,進行購置稅的申報,並且壹次性繳清購置稅。
購車購置稅是從開具購車發票的當天算起。
因為沒有交購置稅是不能上牌的,如果不及時繳納,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應當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目前汽車購置稅的稅率為10%(大於1.6L排量的汽車,不包含1.6排量)。
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於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 。
總結:
從2018年1月1日起,所有的汽車(新能源汽車除外)的購置稅恢復按10%的征收額度,具體公式: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增值稅率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