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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公務員考試怎麽樣?

發布招聘公告——根據資格條件審核應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招聘公務員應當發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應當載明崗位、名額、資格條件、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及其他註意事項。征兵機關應當采取措施方便公民報考。

招聘機構應當根據資格條件對申請進行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公務員錄用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不同職位類別、不同級別機關進行設置。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崗位要求確定。

擴展數據:

公務員考試相關要求規定:

1、公務員考核要按照管理權限,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考核指標根據不同的工作類別和不同級別的機關設置。

2.聘任制公務員試用期滿並經考核合格,職務、職級發生變動,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的,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任免。

3.局級正職以下領導職位空缺,本機關無合適人選的,可通過適當方式面向社會遴選該職位人選。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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