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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的主要職能

自治區地方稅務局是自治區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擬訂全區地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地方稅收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 (費)的征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發票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保險費統壹征收工作,加快建立“五險”統征的社會保險費征收體制。

(三)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地稅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四)編制、分配下達地稅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地稅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負責對重點稅源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承擔地稅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七)負責監督檢查地稅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開展稅務稽查工作,依法查處涉稅違法行為;開展稅法宣傳工作。

(八)負責全區地稅系統的人事教育、機構編制、財務經費、內部審計監督、基本建設和資產設施的管理工作。

(九)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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