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銷售範圍不按銷售對象劃分。根據財稅[2001]第113號第壹條第四項規定,無論是什麽單位或個人銷售,只要是批發和零售的化肥,都可以免征增值稅。
免稅商品業務涉及免稅商品的監管、國家稅收的征收、外匯管理等問題,免稅商品銷售有獨特的經營思路和模式。中國對免稅商品銷售實行國家集中統壹管理的政策,而中國主要通過兩種方式經營免稅業務:國家通過行政手段指定國有專業公司進行統壹管理,政府通過國際招標確定中國免稅專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