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賣方支付1。賣家出售時,無論年限多少,店鋪都要繳納以下稅費:房產交易費3元/平方米。2.印花稅:房價的0.05%。3.土地稅:如果房子可以壹手購買,土地稅的轉讓收入-起拍價(每年加5%)-相關稅費]×適用稅率。買不起房的,地稅轉讓收入-轉讓收入×90%)×30%。4.個人所得稅:實際征收為(轉讓收入-房地產原值-合理費用)×20%,核定征收為轉讓收入×7.5%×20%。
轉讓收入-財產原值-合理支出相當於個人凈收入。5.營業稅及附加稅:(轉讓所得-壹手價)×5.5%如果房子可以購買。如果不能入門,則為轉讓收益×5.5%,手續費為差價的5.56%。6.土地出讓金:商業用房,工業路線價路段的商業街宗地按格點基準地價的35%收取,附加路線價10%的道路用房按格點基準地價的30%收取。7.土地出讓金契稅:本次征收土地出讓金的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