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稅負壓力:批發零售業商品在經歷生產企業、各級批發零售企業,最終到達消費者手中,每個環節都需要繳納增值稅。其中,2019年4月1日起,批發零售業適用的新增值稅率為13%,雖然對比之前17%的稅率有所下降,但對於批發零售業來說依然是不小的稅負壓力。
2、采購不規範,發票難取得:批發零售業商品種類多,行業門檻低,經營方式多樣,商品的采購對象有正規企業,也有個體商戶甚至個人。在采購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交易真實發生但無法取得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這不僅導致企業無法進行增值稅進項抵扣,直接多繳增值稅,還使得企業發生的成本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直接導致多繳企業所得稅。
3、財務管理不規範,稅務風險大:由於批發零售行業的許多企業規模偏小、經營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