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的數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規定:1 .從事蔬菜批發和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
蔬菜是指可以作為副食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和少數可以作為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見附件)。經挑選、清洗、切割、烘幹、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本通知所稱的蔬菜範圍。
發展
根據財政部的數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應對疫情繼續實施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7號公告(2021)規定: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13,2020),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 12 31。
其中,2021年4月至2021年4月、65438+2月、31年,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稅率計算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預提率為3%的預提增值稅項目,預提增值稅減1%預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