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妳可以在取得客戶委托代銷清單(客戶把貨賣出後,才會開委托代銷清單)後,再開銷售發票,計銷售收入。
以委托代銷形式結算,在發出貨物後6個月內,都可以等客戶將商品賣出後,再計銷售收入。不過,如果發出後6個月,對方還未賣掉,那妳方就要開票計收入了,否則會受到稅務局處罰的。
平時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委托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收到代銷清單時(發出貨物6個月內)或發出貨物6個月,尚未收到代銷清單,開發票:
借:應收賬款
貸: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營業成本——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委托代銷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