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後需領用發票的,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發票領用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經營範圍和規模,確認領用發票的種類、數量、開票限額等事宜。已辦理發票票種核定的納稅人,當前領用發票的種類、數量或者開票限額不能滿足經營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調整。企業在網上辦理票種核定要怎麽操作呢? 登錄“電子稅務局”(網頁端)。 選擇“我要辦稅”,點擊“發票使用”。 選擇“發票票種核定申請”。 進入《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的填寫界面。 點擊“增加”按鈕。 點擊“發票種類”,在下拉列表中選擇需要申請的票種。 復核後點擊“下壹步”,按提示提交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
第十六條 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出購票申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發給發票領購簿。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憑發票領購簿核準的種類、數量以及購票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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