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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沒有發票章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沒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有關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於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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