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破產企業處置不動產的納稅人和時間是什麽?

破產企業處置不動產的納稅人和時間是什麽?

稅法明確規定,納稅人的納稅時間是其應稅行為發生時,而不是主管稅務機關通知其補繳稅款時。房地產銷售過程中產生的稅款,應在銷售行為完成當月預提,次月繳納。如果清算組處分不動產,就不是產權交易市場的正常交易,而是法院強制拍賣。那麽稅務機關就沒有代扣代繳的義務。同樣,土地增值稅也不是發生在企業正常持續經營中,而是發生在破產清算中,按照破產法中破產財產的受償順序。首先要把企業欠國家的稅還清。納稅人應該是破產企業。

所以妳公司可能因為妳說的原因要求行政復議不成功,但是可以因為遲付的問題追究清算組的責任。

  • 上一篇:盤點2020年國產懸疑劇,免費觀看百度高清網盤資源。
  • 下一篇:企業的常規避稅手段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