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如下:
1、小規模企業:
如果是2022年1-3月,季度不超45萬,月度不超15萬收入,且開的普票,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是2022年4-12月,是可以開免稅收入發票,直接全部確認收入,不單獨分算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主營業收入免征增值稅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壹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2、壹般納稅人非免稅業務的話: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