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可以抵扣的票據有:1,增值稅專用發票:壹般為17%,13%;2.海關完稅證明:壹般17%,13%;3.鐵路貨運票:7%;4.運輸發票(含運費):7%(不允許國際貨代等);5.農副產品收購:13%。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為進項稅額。下列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扣除:(1)從賣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價格和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註明的扣除率11%計算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計算公式:進項稅=進價?扣除率。(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買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