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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公安分局東山派出所可以辦理身份證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規定:申領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申請補辦身份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3.申請人的數碼照片收據;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處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首次申領身份證,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後,進行初審。確認後,申請人即可領取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證件。

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證》到派出所領證。

處理地址:

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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