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繳納的保障金=(用人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人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用人單位上年度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用人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案例:
成都市保障金月應繳納額=(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人數×1.6%-用人單位上月實際安排的殘疾職工人數)×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備註: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工資總額除以12,再除以用人單位當月職工人數計算得出。)
例如,A公司200名員工的平均月薪為1萬元。
(200 * 1.6%-0)* 10000 = 32000元。
因此,A企業壹年應付的剩余保險費為32000 * 12 = 38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