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這個單據在稅務上是不能計入公司成本稅前扣除的。因為妳取得的憑證上應該是個人的名字,而不是單位的。
另: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統籌部分是10%,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統籌部分是工資的20%,妳自己認為稅務局能認妳計入成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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