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國有資產無償劃轉不需要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2.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可能與上述事項有關的應納稅所得額只有兩項:
9.財產轉讓所得;十壹、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收入。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在稅法第二條所稱的個人所得範圍中,第九款規定: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顯然不包括妳提到的母公司股權無償捐贈的情況。
關於“其他收入”的相關規定也沒有提到將接受捐贈人的資產作為稅務事項。
結合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受贈資產在受贈方變現前無需納稅,但實際變現時可以不按原賬面價值扣除。
3.《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規定:
財產轉讓所得,以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但如果將A的原價轉讓給B,則A在扣除相關稅費後沒有收入,所以A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負,即不需要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