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申報表有兩欄,壹欄是已開票銷售額,壹欄是未開票銷售額。如果該企業的所有銷售都是未開票的,則需要在此欄中填寫銷售額。如果已開票銷售已經申報並在以後開票,則已開票金額將以負數填寫在“已開票銷售”中。在這種情況下,已開票的銷售額將是所有已付稅款的價值,已開票的銷售額將與前期申報並支付的銷售額抵消壹個負數,這樣就不會造成重復納稅。但如果銷售不申報,後期不上報,很容易被稅務機關發現,被征稅罰款,得不償失。
所有收入也應在企業所得稅中申報。
在大數據的監控下,稅務機關將重點監控批發、零售等類似行業的發票申報是否有數據。由於這些企業都是面對個人消費者,很多都不需要發票,所以隱瞞收入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需要企業主動申報,稅務機關不會主動收稅。企業要在申報中填寫全部銷售額,稅務機關會對庫存、銀行流水、個人卡收款等進行核查。,並對指標進行分析對比,看是否存在虛假申報。壹旦發現未開具發票的收入未申報,可能會出現欠稅、滯納金、罰款等情況,嚴重影響企業和個人的納稅信用,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在今年的稅收征管改革意見中,電子發票的普及速度會很快,到2025年實現自動計稅。因此,發票不是申報納稅的唯壹依據。因此,樹立稅收風險防範意識,主動申報納稅,是安全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