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將上述協議送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協議編號(各類銀行壹般是倒數第三位數字來進行區分),並填寫征收系統中納稅人信息、稅務機關代碼、負責人簽字、稅務局蓋章;
第三步:將稅務簽字蓋章後的協議送妳的開戶銀行,他們簽字蓋章後,將相關信息錄入委托交納稅款系統,並退回協議的企業聯、稅務聯,同時出具信息錄入回單;
第四步:將銀行退回的三方協議稅務聯、銀行信息錄入回單交給納稅服務大廳,大廳人員與銀行進行驗證,成功後,即完成三方協議的所有手續。